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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科升本科后可以转科吗
1、统招专升本考试的选拔工作各省份各有不同,现基本上由各省教育考试院主持举办,统一考试。个别省份如上海,从2013年起改由各本科院校出卷选拔。各省每年的统招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2、招生对象仅限于应届优秀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生。各省市和学校规定不同。某些省市和学校要求英语三级以上(上海为四级)、无不及格记录且所报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某些省市和学校无此要求,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年各省的政策。统招专升本只限报考本省本科院校,不允许跨省报考。国家教育部政策法规司规定,普通高校统招专升本为国家统招计划普通全日制学历,本科为第一学历。
二、本科可以转专科吗
不可以。学籍录入后是不能从本科转到专科的。如果是在高考后录取前,可以申请本科推挡,这样能申请专科录入。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学生一般应当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
1、转学申请和附件与转学证明存根一并存档;学生持转学证明到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办理转出转入手续均需出示户籍迁移证明(和监护人调动工作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将转学情况记入学生转学情况登记表。
2、因户口及家庭住址迁移,但学生或其监护人未提出转学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拒收本施教区内手续完备的正常转学生,也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3、转学时,学生登记表由转出学校密封后由学生或监护人带走,学校留存复印件。转入学校办理转入手续须接收转学证明和学生登记表。休学、处分等证明存根的复印件作为学生登记表的附件一并密封。
三、大学转科是什么
我国高等教育大学生教育阶段分为两种形式:大学本科(简称大本、本科、大学)和大学专科(简称大专、专科)。两者区别主要有两点:1、学制:大学本科4--5年,大学专科2--3年。2、学位:大学本科可申请学士学位,而大学专科没有学位。
高职全称是高等职业教育,大专是高中起点的专科。过去的大专偏重应试,学生实践能力不强,为了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培养既有大学文化程度,又有高级专门技能的所谓技术型人才,就把除师范类以外的大专,都改成了高职。一些老中专经过重新改造、升格,也变成了高职。所以,高职和大全国高考答题卡
专还不能完全画等号。目前高职还属于大专层次。高职和大专的毕业证书均属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书,其区别就在于学习课程不同,高职教学侧重于职业技术。入学要求普遍低于同类同专业的本科学校。学制2-3年,毕业生获专科毕业证书。继续进入本科深造称为“专升本”,可以通过全国成人高考中的专升本考试进入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学校自行组织的入学考试入读普通本科,或者通过自学考试直接获得自考本科文凭。
大专是以培养技术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即大专的目标是实用化,培养出一批具有大学知识,而又有一定专业技术和技能的人才。其知识的讲授是以能用为度,实用为本。而本科的目标主要是培养具有一定学习能力和思考能力的学生,主要目标为培养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充分掌握基础知识,工作以后能够根据实际情况改进或创新工作方式的人才。
四、专转本的要求
1、关于为我省2007年拟专升本学生增设一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专升本推荐资格)的通知黑教高处函(2007)1号
2、阅读次数:4482发布时间:2007-3-7 16:04:55
3、根据教育部有关2007年专升本工作要求及我厅《关于黑龙江省2006年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升本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省今年各高校专升本推荐比例为本校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数的5%。同时要求2007年我省适当调整专升本选拔录取办法,规定将由我省统一组织的“黑龙江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全国高等专科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作为2007年专升本推荐资格之一,同时减少专升本统考科目。但据目前一些学校反映,部分学生因在外地实习等一些原因没能及时参加上述两种资格考试。为保证使优秀高职高专毕业生具备专升本推荐资格,经研究决定为我省2007年拟专升本学生增设一次外语及计算机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参与专升本推荐。各校应根据本校专升本推荐办法在综合排名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参加上述考试学生比例以便选拔(综合排名在前5%的学生如已获得外语及计算机资格则不需参加此次考试,学校也不需组织本次考试)。各校所办的分校及办学点应由校本部统一组织(统一在校本部参加考试)。望各校认真组织此次考试,严肃考风考纪,坚决杜绝徇私舞弊事件的发生。
4、各校将此通知下发至所属分校及办学点。
5、关于黑龙江省2007年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
6、为更好地为我省老工业基地振兴培养紧缺实用型、应用型人才,继续构建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满足部分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的愿望,经研究决定,2007年在我省高校继续开展高职高专优秀毕业生升入本科学习的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7、2007年我省“专升本”工作继续由全省高等学校“专升本”联考办负责。“专升本”联考办设在黑大。在省教育厅领导下联考办全面负责“专升本”的报名、命题、考试、评卷、录取及审核工作(医学院校“专升本”仍单独组织)。
8、凡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经省招办批准录取的省内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含省、市电大普通专科班)应届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列为招生对象。今年专升本工作采取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组织参加全省统一的录取考试。各学校专升本推荐比例为本校应届高职高专毕业生总人数的5%。学校所推荐的专升本学生应参加由省统一组织的“黑龙江省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全国高等专科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并成绩合格。要求学校制定切实可行和严密合理的推荐办法,并将此推荐办法及推荐学生名单公示,务必使专升本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9、为简化全省专升本考试程序,更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从今年起专升本考试取消外语和计算机科目,仅考一门专业综合(一张试卷)。命题范围为高职高专教学基本要求与本科教育所要求的基本知识。评卷工作由联考办统一组织。
10、1志愿填报∶考生依据联考办下发的联合招生简章,以所学专业为基础填报2个录取院校及专业志愿和1个服从录取院校及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只能与本专业相同或相近。
11、2录取程序:所有被推荐参加全省专升本考试的学生等额录取,录取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考试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12、3录取审批∶各录取学校录取名单经省教育厅审核后方可生效。经审批同意后录取学校将录取结果通知推荐学校,同时由录取学校下发学生入学通知书。各校要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不允许超招超录。
13、1专升本学生学习年限为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累计学习时间为五年。即三年制高职高专学生升入本科学习以后再读两年,两年制高职高专学生(包括以3+2方式录取的学生)升入本科学习以后再读三年。
14、2学校应根据专升本学生在高职高专阶段的学习情况,按照该校本科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有针对性的研究确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15、3从2007年起专升本学生不能以任何理由在省内高校间转学。
16、按国家规定专升本学生入学后,按本科院校学生学籍进行管理。毕业后由本科学校统一颁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17、专升本学生的各项收费按升入学校的本科同专业学生收费标准收取。
18、请各校将此《通知》转发至所属各分校及办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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